《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标准(征
前前言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 2021 年工程建设标准 编制计划的通知》(豫建科〔2021〕408 号)文件的要求,由中国 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并联合相关科研、教学、设计、 施工、生产单位共同制定。标准名称确定为《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 标准》,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并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应用实践,制 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有 6 个章节,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 本规定;4.编码规则;5.代码;6.应用。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第七 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 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经开十五大街 267 号,邮编 450048)。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编制人员: 审查人员: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I 目目次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5 4 编码规则 6 4.1 一般规定 6 4.2 编码分类及组成 6 5 代码 8 6 应用 . 10 6.1 构件编码 10 6.2 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 . 10 附录 A:编码示例 . 13 (资料性附录) . 13 附录 B:RFID 芯片定位规则 .17 引用标准名录 . 24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1 1总则 1.0.1为规范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编码,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阶段之 间信息共用共享,促进装配式建筑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 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的 编码及其应用。 1.0.3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编码及其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河南省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2 2术语 2.0.1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代码 code 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2.0.3类目代码 category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表征构件所在类目的代码。 2.0.4项目代码 project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根据行政区划和地方项目编号编制的代 码。 2.0.5楼(区)号代码 building (area)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表征构件所属楼(区)的代码。 2.0.6层(节)号代码 floor (section)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表征构件所属层(节)的代码。 2.0.7构件类型代码 component type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表征构件种类或类型的代码。 2.0.8构件名称代码 component name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对应施工图中构件名称的代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3 2.0.9轴线位置代码 axis position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对应施工图中构件所处轴线位置的 代码。 2.0.10识别码 identification code 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中用于区分施工图中同一轴线范围内构件 的代码。 2.0.11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 ination management application system 以信息设施系统和设备管理系统等为基础,为满足各类业务和 管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而组合的系统。 2.0.12数据接口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 或指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 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使用者基于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 2.0.13识别技术 identification technology 通过被识别物体与识别装置之间的交互自动获取被识别物体的 相关信息,供后期利用计算机系统进一步处理的方法手段。 2.0.14二维码 quick response code 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分布的、黑 白相间的、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图形。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4 2.0.15RFID RFID 即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含有内置芯片,通过无线射频方式 进行非接触双向数据通信,利用无线射频方式对记录媒体(电子标 签或射频卡)进行读写,从而达到识别目标和数据交换的目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5 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基本原则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 7027 的规定。 3.0.2装配式建筑构件分类和编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产品 分类和编码》JG/T 151 的规定。 3.0.3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编码及其应用应符合唯一性、合理性、可 扩充性、简明性、适用性、规范性、可追溯性的基本要求。 3.0.4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对于构件设计、生产、安装阶段的进度、 质量、成本等的信息化管理,应以编码作为数据关联的基础,以实 现各个阶段的参与各方主体能够信息共享,提高效率 3.0.5装配式建筑构件编码的扩充应符合《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 原则与方法》 GB/T 7027、 《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 JG/T 151 的规定。 标准中已规定的编码应保持不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6 4编码规则 4.1 一般规定 4.1.1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编码应按构件材料特性、功能特性和其他 基本特性分类编制,并符合行业惯例。 4.1.2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编码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2兼容新增类目; 3编码的分类应依次进行,不应有空层或断层。 4.2 编码分类及组成 4.2.1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编码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图 4.2.1),编 码示例见附录 A。 1类目代码; 2项目代码; 3楼(区)号代码; 4层(节)号代码; 5构件类型代码; 6构件名称代码; 7轴线位置代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7 8识别码。 图 4.0.2 编码组合图 4.2.2类目代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JG/T 151 的规定。 4.2.3项目代码以政府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代码一致。 4.2.4楼(区)号代码应由 3 位数字或字母表示。 4.2.5层(节)号代码应由 3 位数字或字母表示。 4.2.6构件类型代码应由 4~6 位字符表示,其中第 3 位字符为“-” 。 4.2.7构件名称代码应由 2~10 位字符表示, 并应与设计文件中对应 构件命名一致。 4.2.8轴线位置编码应由 3~11 位字符表示, 由构件所处纵向轴线范 围和横向轴线范围组成。轴线范围由跨越构件的两个连续轴线号组 成,中间用英文“-”分隔。纵横向轴线范围间用“*”分隔。 4.2.9识别码应由 2 位数字表示。 4.2.10编码应采用数字、字母、字符组合编码方式,各层级代码间 加“/”。 4.2.11编码应依次按类目代码、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