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材变化-经济法基础
2025 年教材变化·经济法基础 1、页码:421 页,共计减少 27 页 2、具体变化: 章具体变化 第 1 章无实质性变化 第 2 章 1、新增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中新增“职工公出借款凭据”相关内容——具 体为: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 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2)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中新增“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空行 处理”相关内容——具体为: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 如有空行, 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3)结账要求中新增相关要求——具体为: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 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 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 栏划单红线;12 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 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4)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理中新增“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 他原因终止时会计档案处置”相关内容——具体为:单位因撤销、解散、 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 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 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5)新增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管理”相关内容——具体为:代理记账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和专业胜任能力: (1)具有会计类专业基 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2)熟悉国家财经、税 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 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执 业要求。…… 2、调整 (1)变造会计凭证和变造会计账簿的手段,将原来的“涂改、挖补等手 段”改为“涂改、拼接、挖补等手段” (2)会计核算的内容,将原来的“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改为“资产 的增减和使用”;删除了“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原来的“债权、 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改为“负债的增减”;原来的“资本、基金的增减” 改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增减” (3)对会计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作出全面修改——具体为:违反《会计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单位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 重的,对单位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公职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3、删除 删除审计报告种类相关内容 第 3 章 1、调整 (1)修改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具体为: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应 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2)支付机构的概念和类型作出修改——具体为: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 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3)支付账户的概念作出修改——具体为:支付账户是指支付机构根据 用户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记录资金 余额的电子簿记载体。…… (4)支付结算纪律增加了支付机构的内容——具体为:支付机构不得伪 造、变造电子支付指令,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借用用户备付金, 不得以用户备付金为自己或他人提供担保。 2、删除 (1)删除条码支付的限额要求。 (2)删除了空头支票等有关支票的法律责任 第 4 章 1、新增 增值税税收优惠——具体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 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调整 根据《关税法》大幅度调整关税的内容 3、删除 (1)大面积删除增值税税收优惠——具体为:删除“即征即退、扣减增 值税、个人销售住房优惠等政策” (2)删除卷烟、白酒等的细节规定,只保留了标题 (3)删除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 第 5 章 1、新增 (1)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具体为: 企业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 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 50%的部分,可按照 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 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 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的征税规定挂牌——具体为:公司 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且尚未转 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 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2、调整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具体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 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 36 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 得税。 3、删除 (1)删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 理内容 (2)删除个别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 6 章 1、新增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具体为: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 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删除 (1)对房产税税收优惠内容进行了精简 (2)对契税税收优惠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契税“部门之间的工 作配合”“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内容 (3)删除了土地增值税中“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部分内容,对土地增值 税税收优惠内容进行了调整 (4)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内容进行了调整 (5)对资源税内容进行了精简 (6)对印花税中“临时性免税优惠”进行了精简 第 7 章 删除 (1)税务管理中删除了“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外出经营报验登 记”“发票开票程序”中的部分内容; 删除了“清税证明的出具”“简并 税费申报”相关内容;修改了“发票的种类”中的部分内容 (2) 税款征收中删除了“抵税财物的拍卖与变卖”相关内容; 删除了“无 欠税证明的开具”的部分内容 (3)税务检查中删除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的部分内容 (4)税收法律责任删除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相关内容 第 8 章 新增 增加了渐近式延迟退休的相关内容——具体为:2024 年 9 月 13 日,第 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渐进 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