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 的各级从业人员要明确各自岗位的职能与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切实保 障安全生产在经营中的贯彻落实。 二、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指示精神;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督促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4. 负责对经理和各部门主管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确定经理和主管 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做好相关工作,见职责(二) ; 5.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事故情况; 6. 全面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书写总结记录; 7. 按照区文委要求定期参加管理工作会议; 8. 负责处理其他相关工作。 (二) 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职责: 1.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的指示; 2. 在岗值班期间,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 总结安全,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书写隐患排查记录; 3. 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4.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向法定代表人 (主要 负责人)报告相关事故情况; 5. 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书写总结记录, 定期向法定代表人 (主 要负责人)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 6. 负责处理其它临时性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 员工职责: 1.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经理和主管的指示; 2. 上岗期间不得脱岗, 要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规 定和设施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领,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要做好 交班工作; 3. 认真执行岗们职责分工,加强安全巡查,做好本岗位隐患排查记录,遇紧 急情况及时做出初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 向主管或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 培训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 二、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三、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 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 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维护方法; (4) 熟知本场所各重点部位及其岗位职责; (5)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 参加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7) 其他与岗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 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六、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纪录至少保存 2 年。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 召开时间:每月或每半个月召开 1 次安全生产例会。 二、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三、 参会人员:部门经理或全体从业人员。 四、 会议主要内容: (1) 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 总结本单位或者本行业安全生产经验教训; (3) 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安全 生产防范措施; (4) 总结自查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5) 制定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任务与计划; (6) 提高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保证本单位职工的安全与健 康; (7) 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会议及文件等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 产措施; (8) 进行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9) 其他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 五、要求: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巡查制度 一、 责任人: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值班经理协助具体负责。 二、 巡查时间要求: 电影放映单位、 演出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形开始前和结束后以及各场次之间, 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须做好检查记录。 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在每日开始营业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检 查,并且在营业期间内每 2 小时至少进行 1 次安全巡查,须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 三、 重点巡查的部位、设施 (一) 办公区: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3. 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4. 下班时进行彻底检查。 (二) 楼道内、安全通道、安全门、安全梯: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及时打扫卫生,清理烟灰缸、检查垃圾桶等; 3. 检查工作需要的各种电器设备, 如吸尘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发现故障 及时维修; 4. 禁止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 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三) 水吧: 1.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 严禁使用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 设备出现故 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2. 保障排烟风道畅通,及时清理; 3. 注意食品卫生。油炸食品重点注意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油量 不得过高。 (四) 场所内设置的超市: 1.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3. 交接班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五) 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服务器机房: 1. 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严禁吸烟; 3. 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杂物; 4. 确保各项设施设备齐备、完好。 (六) 库房: 1. 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4. 货物码放须符合安监部门要求,不得过高过宽,保证通道畅通。库房门口 不得堵塞; 5. 检查灯具、电线是否破损老化; 6. 交接班时作全面检查。 (七) 包间、包厢: 1. 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4.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 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 电器不用时 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5. 视频设备能够正常显示安全提示语,应急广播能够覆盖全部包间、包厢;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7. 包间、包厢内不得设置内锁,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8. 出入口保持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9. 客人离开后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八) 更衣室: 1. 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不得乱扔纸张等易燃杂物,保持整洁。 (九) 停车场: 1. 车辆按顺序摆放,保持安全距离,留出足够宽度的通道; 2. 严禁随意加油,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 四、 处理方式: 1. 未发现隐患的,要做好巡查纪录; 2. 发现较小隐患并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做好书面纪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