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气焊设备安全技术规程10篇
2025年气焊设备安全技术规程10篇 目录 1.气焊设备规程内容 2.气焊设备规程标准 3.气焊设备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4.气焊设备安全技术规程10篇 内容 一、设备准备与检查 1. 气焊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特别是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阀、减压器和阀门。 2. 瓶体应无损伤、腐蚀或明显的变形,压力表应清晰准确,瓶阀开启灵活,无泄漏现象。 3. 气管应无老化、破损,连接部位牢固,气体流量调节应顺畅。 二、作业环境安全 1. 工作场地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其他易燃物。 2. 气瓶应直立放置,固定稳固,避免滚动或倾倒。 3. 焊接作业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其使用方法。 三、个人防护 1. 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工作服、防护眼镜、焊接手套和防护鞋。 2. 使用呼吸保护设备,防止吸入有害气体。 3.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功能正常。 四、操作规程 1. 气瓶开启时,应缓慢操作,避免产生火花。 2. 焊接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火焰状态,适时调整氧气和乙炔的比例。 3. 停止焊接后,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以防回火。 五、应急处理 1. 发现泄漏,立即关闭气瓶阀门,疏散周围人员,严禁明火。 2. 如遇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必要时拨打消防电话求助。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气焊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标准 1. 符合《气焊与切割安全规程》(gb 948-2008)的规定。 2. 遵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相关要求。 3. 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 考试题及答案 1. 气瓶开启时,应先开哪个阀门?(a) a. 氧气阀 b. 乙炔阀 c. 同时开启 d. 无特定顺序 答案:b 2. 发现气瓶泄漏,应如何处理?(c) a. 继续使用 b. 自行修理 c. 关闭阀门,疏散人员 d. 跑到远处打电话报警 答案:c 3. 气焊操作中,个人防护装备不包括哪一项?(d) a. 防火工作服 b. 防护眼镜 c. 焊接手套 d. 耳塞 答案:d 4. 焊接结束后,应如何关闭气瓶阀门?(a) a. 先乙炔阀,后氧气阀 b. 先氧气阀,后乙炔阀 c. 同时关闭 d. 不需要关闭 答案:a 5. 以下哪项不是气焊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c) a. 气瓶完好性 b. 压力表准确性 c. 焊接工件质量 d. 气管无破损 答案:c 气焊设备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 m 。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于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水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2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人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