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700-2020番茄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ICS 65.020.20 B 31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700—2020 代替 DB11/T 700—2010 番茄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acility cultivation of tomato 2020 - 03 - 25 发布 2020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700—2020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地环境 1 5 生产技术 2 6 污染控制 6 7 采收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有机番茄生产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有机番茄生产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 9 I DB11/T 700—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11/T 700-2010《有机食品 番茄设施生产技术规程》,与DB11/T 700-2010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有机食品 番茄设施生产技术规程》为《番茄设施生产技术规程》(见标准名称和 2010 年版的标准名称); ——删除了部分术语(见 2010 年版的 3.2、3.4 和 3.6); ——删除了保护设施(见 2010 年版 5.1); ——删除了设施番茄土壤肥力分级表(见 2010 年版的表 1); ——删除了高锰酸钾溶液浸种(见 2010 年版的 5.4.4.4); ——修改了灌水为水分管理(见 5.9 和 2010 年版的 5.8.3); ——删除了包装、标识、贮藏和运输的要求(见 2010 年版的 7.2); ——删除了 8 管理体系(见 2010 年版的“8”); ——删除了附录 C(见 2010 年版的附录C)。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农绿安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意生态农业发展有 限公司、北京好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相革、严冰珍、刘镇、刘志琦、宋波、杜韵、王海河。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700—2010。 II DB11/T 700—2020 番茄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番茄生产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污染控制、采收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有机番茄设施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9630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和管理体系的要求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施 facilities 相对于露地而言的保护地,指采取工程技术手段,能够调控一种或一种以上环境因子(如温度、湿 度等)而进行难以高效生产的农用建筑物。 3.2 有机番茄 organic tomato 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并经过认证的番茄。 3.3 缓冲带 buffer zone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或者 渗透的过渡区域。 4 产地环境 1 DB11/T 700—2020 4.1 生产基地应为边界清晰,生态环境良好,排灌方便的地块。 4.2 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4.3 生产基地内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 b)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c)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中的二级标准。 5 生产技术 5.1 土壤选择 宜选择土层深厚、疏松、肥沃的土壤且有机质含量应大于 2%。 5.2 种子和种苗选择 5.2.1 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宜通过筛选和自然选育方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应制定获得有机种 子和种苗的后续计划。当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可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 5.2.2 应选择适应北京地区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商品性好、风味好的品种。 5.2.3 日光温室冬春茬、塑料大棚春茬提早栽培,选择耐低温弱光、对病害多抗的品种;秋延后、秋 冬栽培选择高抗病毒病、耐热的品种;长季节栽培选择高抗、多抗病害,抗逆性好,连续结果能力强的 品种。 5.2.4 不应使用转基因种子、种苗和砧木。 5.3 育苗 5.3.1 育苗设施 根据季节不同选用温室、大棚等育苗设施;夏秋季育苗应配有防虫遮阳设施。宜采用集约化育苗, 并对育苗设施进行消毒处理。 5.3.2 营养土 因地制宜地选用无病虫源的田土、腐熟农家肥、矿质肥料、草炭、木(竹)醋液、草木灰、有机肥 (或蚯蚓粪)等,按一定比例配制营养土,营养土要求疏松、保肥、保水,营养全面,孔隙度约 60%, pH 6~7,速效氮含量≥250 mg/kg,速效磷含量≥150 mg/kg,速效钾含量≥300 mg/kg。 5.3.3 育苗容器 优先使用育苗钵或穴盘育苗。 5.3.4 种子消毒 种子消毒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a) 温汤浸种:将种子放入 55 ℃恒温水中浸泡 20 min~30 min; b) 干热灭菌:种子以 2 cm~3 cm 厚度摊放在恒温干燥器内,60 ℃通风干燥 2 h~3 h,然后在 75 ℃处理 3 d; c) 硫酸铜溶液浸种:用 0.1%硫酸铜溶液浸种 5 min。 5.3.5 禁用物质和方法 2 DB11/T 700—2020 不应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不应使用化学包衣种子。 5.3.6 浸种催芽 消毒后的种子室温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