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0-2015 生活有机垃圾好氧发酵设备技术规范
ICS 13.030.40 J 88 备案号45814-2015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702015 代替 DB11/T 1702002 生活有机垃圾好氧发酵设备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erobic fermentation equipment of domestic organic waste 2015-04-30 发布 2015-08-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70201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4.1 一般要求 2 4.2 性能要求 2 4.3 环保与安全要求 3 5 检验要求 3 5.1 检验规则 3 5.2 检验项目与方法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一般要求检验记录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性能要求检验记录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环保与安全检验记录 8 I DB11/T 170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1702002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与DB11/T 170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有机垃圾好氧发酵设备技术规范。 增加了术语与定义见第3章。 删除了设备的型号命名见DB11/T 1702002第3章。 增加了一般要求见4.1。 增加了性能要求(见4.2)。 增加了发酵产物指标(见4.2.1)。 增加了环保与安全要求(见4.3) 修改了废气排放指标(见4.3.1,DB11/T 1702002的4.8)。 修改了污水排放指标(见4.3.2,DB11/T 1702002的4.10)。 修改了发酵产物无害化排放指标(见4.3.3,DB11/T 1702002的4.2)。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5.1,DB11/T 1702002第6章)。 修改了检验项目与方法(见5.2,DB11/T 1702002第5章)。 删除了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见DB11/T 1702002第7章。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一般要求检验记录(见附录A)。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 性能要求检验记录(见附录B)。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C 环保与安全检验记录(见附录C)。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邢汝明、卫潘明、刘竞、吴文伟、李荣平、鄢丰、荀方飞、吴世新、马建骥。 II DB11/T 1702015 生活有机垃圾好氧发酵设备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有机垃圾好氧发酵设备技术要求和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能力≤2000kg/d(湿基)的餐厨和厨余垃圾好氧发酵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 肥料中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 有机肥料 DB11/ 30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好氧发酵 aerobic fermentation 在有氧条件下,好氧菌对生活有机垃圾进行氧化、分解的生物转化过程。 3.2 反应器 reactor 对生活有机垃圾进行好氧发酵的容器。 3.3 微生物菌剂 microbial agent 由一种或数种有特定功能的微生物和培养基组成的制品。 3.4 调理剂 bulking agent 用于调节生活有机垃圾中水分、膨松度等理化特性的添加物。 1 DB11/T 1702015 3.5 处理周期 processing cycle 额定处理能力下的处理时间。 3.6 发酵产物 fermentation product 生活有机垃圾经好氧发酵后的剩余物料。 3.7 减量率 mass reduction rate 经处理使物料质量减少的相对百分比。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处理物料中有机物含量应≥90(湿基)。 4.1.2 经处理后的物料减量率应≥70(湿基)。 4.1.3 设备应由进出料口、反应器、搅拌器、加热器、通风和废气处理装置组成,并具有保温、 自动 运行和运行状况显示功能。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10 年。 4.1.4 设备应密闭,不应出现渗漏现象,通风量可调节,废气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出。 4.1.5 搅拌器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运行模式应可调节,并具有手动、 自动操作和出料功能。监 控视屏可显示温度、搅拌器和通风装置等的工作状态。 4.1.6 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反应器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 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4.2 性能要求 4.2.1 发酵产物的有机质质量分数(干基)≥45。发酵产物 pH 值介于 5.5~8.5 之间、含水率≤40。 4.2.2 反应器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⑴。 VuW ⑴ 式中 V 反应器容量(L); u 计算系数,综合考虑生活有机垃圾密度、调理剂调节水分、搅拌空间和气体暂存等因素的 经验值,u 值≥2.4,单位为 L/kg。 W 设备一个处理周期的处理能力(kg)。 4.2.3 保证反应器温度≥35℃ , 同时加热器应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2 DB11/T 1702015 4.2.4 设备的处理能力≤300kg/d,应有一次接收 50kg 垃圾量的进料能力;处理能力>300kg/d,应有 一次接收 100kg 垃圾量的进料能力,且应有 120L 标准垃圾桶的机械